企业假如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职工在注销营业执照期间受伤的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缘由在于被注销营业执照期间的单位已经不符合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而工伤认定的首要条件条件是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有合格的用人单位。
那样企业被注销营业执照期间,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仍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获得一次性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的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与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其职工遭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应当由单位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能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引使用方法条
江西推行《工伤保险条例》方法